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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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省侨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省侨联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省侨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省侨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省侨联是党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服务全省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其主要职责:

1、坚持为侨服务的宗旨,积极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保障各级侨联依法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侨联群众团体的作用,积极为广大侨胞提供法律服务。

2、根据中国侨联《章程》和我省的中心工作,研究提出省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指导、检查、监督全省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

3、研究在新世纪、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特点及任务,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探索改革和确定符合我省省情的侨联工作和侨联组织体制。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人大、省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促进他们积极参政议政,积极参与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

5、开展对省内外侨情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重大动向,为有关部门制订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议案和提案;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工作,并对其实施发挥监督作用。

6、协助海外侨胞在省内投资兴办实业、文化卫生、社会公益事业;研究提出有关方面的问题和建议,与海外华侨、华人在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进行交流合作;扶持侨属企业发展,为侨属企业提供服务。

7、广泛联系和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不断拓宽联络渠道,努力发挥这两大群体的优势,加强侨务对台工作,进一步开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促进两岸的联系与统一;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开展引资、引智,为科教兴省和我省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8、加强侨联的会务、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省各级侨联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以大中城市为重点的侨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省侨联所属企业、社团组织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考核任免所属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

9、承担省委、省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省侨联为省级预算单位,无附属单位,部门预算中仅包含部门本级预算。机关内设一室二部:即办公室、经济工作部、文化宣传部。

三、部门人员构成

省侨联总编制人数14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退休人员15人。与2017年对比,退休人员增加2人。

第二部分    省侨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省财政厅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省侨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省财政厅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省侨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省财政厅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省侨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省财政厅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省财政厅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根据有关规定,2018年省侨联年初预算中暂无需要编报绩效目标的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省侨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8年收支总预算328.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4.0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侨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8年收入预算32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65万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8年支出预算32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20万元,占67%;项目支出108.45万元,占32.99%。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8.6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9万元 。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省侨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4.06万元,其中:

1、2012501行政运行(港澳台侨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134.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66万元,下降15.98%。

2、2012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港澳台侨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61.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3万元,下降3.5%。

3、2012506华侨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38.98万元,与上一年预算数持平。

4、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42.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2.81万元,下降59.92%。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4.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57万元,增长100%,此项为今年新增加的预算项目。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17.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6.24%。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8.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6.1%。

8、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0.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43万元,下降34.54%;保障支出减少了两项,提租补贴28.61万元、购房补贴2.14万元,均下降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省侨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0.2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6.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79万元、津贴补贴38.0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9.34万元、公务员奖励0.0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4.5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6.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21万元、住房公积金10.29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3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1.05万元、电梯电费1.25万元、邮寄费0.09万元、电话通讯费0.6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21万元、物业管理费0.45万元、国内差旅费5.8万元、一般维修费0.23万元、电梯维修费0.65万元、培训费1.14万元、劳务费0.32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9.78万元、预留机动经费0.45万元、空编奖励经费2.60万元。

3、离退休公用支出0.7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76万元。

4、职工体检费支出1.92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1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41.25万元、离退休基本医疗费11.12万元、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5.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省侨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65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34.8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92.2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4.24万元、住房公积金10.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0万元;

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33.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59.31万元、会议费13.35万元、培训费19.14万元、委托业务费5.32万元、公务接待费7.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维修(护)费4.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53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2.40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2.40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15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6.83万元、离退休费41.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省侨联2018年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省侨联2018年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省侨联2018年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了1.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7.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2.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亲情中华夏令营项目。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2.57万元,其中:办公费1.66万元、差旅费5.8万元、福利费0.05万元、日常维修费0.2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1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21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以其他费用18.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03万元,降低30.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2人。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省侨联采购预算总额3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45万元。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省侨联共有房屋9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00平方米。共有车辆2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台,一般公务用车1台,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没有其他资产。

十五、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2018年省侨联年初预算中暂无需要编报绩效目标的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反映预算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各项津贴补贴、普调工资、奖金等)、为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商品和服务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六)港澳台侨事务(款):反映用于港澳台侨事务方面的支出。华侨事务(项):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公”经费:是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含外宾接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各类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关车辆购置及在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三)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