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16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表的情况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情况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九、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的说明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五、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六、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十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佳木斯市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佳木斯市侨联主要职责为:

(一)坚持为侨服务的宗旨,积极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各级侨联依法开展活动,为广大侨胞提供法律服务。

(二)积极为本市经济建设牵线搭桥,协助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研究提出有关方面的问题和建议,与海外侨胞在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进行交流合作;积极支持和扶持归侨、侨眷发展非国有经济,兴办侨属企业,并为其提供服务。

(三)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积极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的推荐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四)根据中国侨联《章程》,提出市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

(五)对市内外侨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重大动向,为有关部门制订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建议和议案;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并对其实施发挥监督作用

(六)加强基层侨联组织的建设,指导他们开展符合侨联组织特点的群众活动。
 (七)承担市委、市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1个,包括办公室

(二)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预算是包括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部门本级及下属0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参公事业单位1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参公群团

三、人员构成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总编制人数3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人,其中:参公编制3人退休人员5人、离休人员1人。与2019年相比,在职人员无变化,退休人员无变化。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表的情况说明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622722.52元,收支平衡。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2722.5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293922.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21.8元、卫生健康支出19,129.29元、住房保障支出113,148.88元

2020年收支总预算比2019年收支总预算597,598.14元,增加25,124.38增长4.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020年收支总预算比2019年预算执行数667,374.35元减少44,651.83元,下降6.7 %。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情况说明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622722.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2722.52元,占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情况说明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 622722.52元,其中:基本支出622722.5元,占100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情况说明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2722.52元,收支平衡。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2722.52元(本年收入622722.52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922.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21.8元、卫生健康支出19129.29元、住房保障支出113148.88元。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7,598.14元增加25,124.38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639,338.72减少16,616.2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2722.52元,比2019年预算数597,598.14元增加25124.38元,增长4.2%;比2019年预算执行数639,069.23元减少16,346.71元,下降2.56 %。具体为: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9款)群众团体事务(2012901项)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293,922.55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6,792.36 元,增长6%;比2019年预算执行数减少4,000.84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项)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61,883.2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8,400元,增加5.4 %;比2019年预算执行数减少8,145.16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4,638.6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6,192.41元,下降15.1%;比2019年预算执行数减少2,886.52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

4、(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19,129.29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533.42元,增加15.2 %;比2019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230.7元,增加6.8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项)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28,445.08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216.25元,增加8.4%;比2019年预算执行数增加33.08元,增加1.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2210202项)提租补贴2020年预算数为84,703.8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874.76元,增加6.1%;比2019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142.99元,增加1.3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2722.52 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47,303.19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265,090.22元,社会保障缴费53,767.89元,住房公积金28,445.08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8,844.92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41434.9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1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574.41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20元,离退休费219,316.6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和补助支出7,137.77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2722.52 元,其中:人员经费573877.6 元,占92.1%;公用经费48844.92元,占7.9%。具体为:

1、工资福利支出347,303.1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6,392元,津贴补贴106,672.16元,奖金22,026.0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638.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418.1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1.12元,住房公积金28,445.0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844.9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71元,印刷费1,000元,手续费500元,差旅费4,000元,邮电费2,500元,工会经费1,363.92元,福利费180元,其他交通费用28,6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1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574.41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20,655.04元,退休费98,661.6元,奖励金12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和补助支出7,137.77元。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2722.52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47,303.19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265,090.22元,社会保障缴费53,767.89元,住房公积金28,445.08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8844.92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41434.9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1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574.41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120元,离退休费219,316.6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37.77元。

九、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为0元,2019年预算数、预算执行数均为0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台,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元,2019年预算数、预算执行数均为0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均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元,2019年预算数、预算执行数均为0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

4、公务接待费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均为0,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元,2019年预算数、预算执行数均为0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均为0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十一、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均为0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十二、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均为0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8,844.9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71元,印刷费1,000元,手续费5,00元,差旅费4,000元,邮电费2,500元,工会经费1,363.92元,福利费180元,其他交通费用28,6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1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32.76元,下降3.6%;比上年预算执行数48,166.70元,增加678.22元,增长1.41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办公费、福利费等经费额度有剩余。

十四、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佳木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十五、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末,本部门共有房屋价值0元,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价值0元,车辆0台,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共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中:单位价值100万以上设备 0台(套)。共有固定资产79,120元,其中,通用设备数量14 件,价值65,885元,家具用具8件,价值13,235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台,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六、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佳木斯市财政局《编制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本部门已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含资本性支出)0个,资金总额0万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资金总额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按照佳木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绩效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通知》(佳财发[2018]105号),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含资本性支出)0个,资金总额0万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资金总额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十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0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事业单位获得的由财政专户资金核拨的资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 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十五、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十六、职工体检费支出(类):反映单位支付的职工体检费。

十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八、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十三、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