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全市侨联委员责任意识积极发挥作用

发布时间:2015-05-12

              绥化市侨联关于增强全市侨联委员责任意识积极发挥作用的意见
 
    侨联作为党领导下群众组织和统战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式下要更好发挥作用、体现价值,需要全市广大归侨侨眷的共同努力。侨联委员是广大归侨侨眷的代表,能够反映归侨侨眷的基本愿望和合理诉求,能够把各级侨联组织的工作传递到侨界群众中去,是各级侨联组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的中坚力量。为了更好发挥我市侨联委员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关于增强全市侨联委员责任意识积极发挥作用的意见》,侨联委员要立足本职,履行职责,为全市侨联工作更好更大发展贡献应有之力。
    一、要努力践行,做发挥作用的引带者
    侨联工作涉及领域宽,可拓展空间大,面临机遇的同时,也要求放宽视野、做大舞台,制定切实可行的长远目标,以新的工作格局和定位顺应新形式、新变化。侨联委员是发挥侨联组织建设作用的重要力量,要掌握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侨务法律法规,积极向归侨侨眷宣传党执政的宗旨和目的。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侨联组织的带领下,在广大归侨侨眷中发挥组织动员作用,做有益的宣传,成为发挥侨界作用共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力量。
    二、要积极配合,做侨联工作的推动者
    “群众工作、维护侨益、参政议政、海外联谊”是侨联工作的四项基本职能,做到“三个最大限度”,“充分发挥四个作用”是党和国家从发展全局对侨联组织提出的要求和希望,侨联委员要起到先锋和表率作用,做更好实践侨联工作宗旨的倡导者和推动者;要响应组织号召,主动配合基层侨联开展好各项工作,带动广大归侨侨眷积极参与侨联工作;要尽己所能,主动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侨联工作开展的社会氛围;要广泛宣传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帮助侨界群众懂法知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让社会更广泛的人群知侨助侨;要向所联系的海外侨胞、海外的亲人朋友宣传国家政策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越环境和大好前景,积极引资引智;要经常向各级侨联组织提合理化建议,为各级侨联组织开展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三、要立足实际,做侨界群众的代言者
    侨联委员来自广大归侨侨眷之中,了解、掌握新形式下侨界群众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侨联委员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做广大归侨侨眷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积极反映归侨侨眷的意见、建议、意志与合理要求。侨联委员有责任力所能及地帮助受助群体,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协调帮助解决问题;有义务为有实际困难的归侨侨眷排忧解难,支持他们以正确渠道反映问题和情况,积极化解矛盾,理顺关系;有责任与各级侨联组织保持紧密工作联系,成为侨联组织联系归侨侨眷、开展基层工作的核心力量。
    四、要主动参政,做履职尽责的建言者
    侨联委员是广大归侨侨眷中的优秀代表,是侨联工作的重要力量,最贴近归侨侨眷的工作生活实际,也最了解归侨侨眷的所思、所想,侨联委员要集中反映广大归侨侨眷意愿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政议政,主动建言献策。侨联委员要深入思考,调查研究,不但要反映侨界群众普遍关注的、带有全局性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也要关注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关系到百姓民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中肯意见与合理解决思路。侨联委员职责所在,应当围绕有利于推进侨联工作上水平、更好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经常向各级侨联组织提合理化建议,反映基层工作动态,为全市侨联工作发展主动建言,做能够为侨界群众说话、有参政议政意识、有服务工作大局能力的侨界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