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侨联“六五”普法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1-06

根据市委、市依法治市办〔20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八荣八耻”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六五”普法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紧密联系我会工作实际,深入开展面向本单位应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内容要求
1、明确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及实施办法、黑龙江省归侨侨眷保护法实施办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我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做好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2、建立学习制度。学法内容要列入我会组学习计划,全年不少于两次。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40个学时。领导班子研究重大政策、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时,必须做到事先学习有关法律。通过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学习和研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正人先正已,带头执行法律法规。  
3、组织法律讲座。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要熟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我会要集中组织培训,开展“六五”普法知识与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权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介,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加大对我会办事程序和环节的公示宣传,使群众了解“中心’的办理事项和办理程序,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加大公示告知宣传,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三、方法步骤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第六个五年规划从2011年开始,至2016 年结束。为积极高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1、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实施规划,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法制讲座、座谈会、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系统地学习和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建立健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
3、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的考试考核。同时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我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我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我会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我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日常领导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2、创新普法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参与到普法教育工作之中。
(三)加强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工作
1、加强本单位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的高度,把普法工作纳入侨联的工作规划。  
2、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普法工作机制,举办由市侨联普法骨干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班。
3、落实经费。保障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将其列入本部门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各项普法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