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3-01

 第一部分 省侨联概

一、主要职能

省侨联是党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服务全省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其主要职责:

1、坚持为侨服务的宗旨,积极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保障各级侨联依法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侨联群众团体的作用,积极为广大侨胞提供法律服务。

2、根据中国侨联《章程》和我省的中心工作,研究提出省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指导、检查、监督全省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

3、研究在新世纪、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特点及任务,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探索改革和确定符合我省省情的侨联工作和侨联组织体制。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人大、省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促进他们积极参政议政,积极参与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

5、开展对省内外侨情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重大动向,为有关部门制订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议案和提案;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工作,并对其实施发挥监督作用。

6、协助海外侨胞在省内投资兴办实业、文化卫生、社会公益事业;研究提出有关方面的问题和建议,与海外华侨、华人在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进行交流合作;扶持侨属企业发展,为侨属企业提供服务。

7、广泛联系和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不断拓宽联络渠道,努力发挥这两大群体的优势,加强侨务对台工作,进一步开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促进两岸的联系与统一;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开展引资、引智,为科教兴省和我省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8、加强侨联的会务、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省各级侨联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以大中城市为重点的侨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省侨联所属企业、社团组织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考核任免所属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

9、承担省委、省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侨联为省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机关内设一室二部:即办公室、经济工作部、文化宣传部。

        第二部分  省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省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侨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47万元 。2017年收支总预算442.71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263.17万元,占59.4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04.82万元,占23.6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28.25万元,占6.38%;住房保障收入46.47万元,占10.5%。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7年支出预算442.7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37.89万元,占76.32%;项目支出104.82万元,占23.6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2.71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442.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47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省侨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2.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97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17万元,占59.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82万元,占23.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25万元,占6.38%;住房保障(类)支出46.47万元,占1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60.4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7万元,增长0.4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3.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了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事务(项)38.9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7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了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4.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19万元,增长9.6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一名。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42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9.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8万元,增长0.85%,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1. 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57万元,下降3.50%,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一名。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8.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4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38万元,增长21.59%, 主要原因是住房货币化补贴增加。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0.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员奖励、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它工资福利支出。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寄费、电梯电费、电梯维修费、电话通讯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预留机动经费和空编奖励经费。离退休公用支出0.6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职工体检费支出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49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提租补贴支出、采暖补贴支出、购房补贴。项目支出102.68万元。

 七、关于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7年政府公共预算支出442.71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32.2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52.00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办公、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业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49万元,主要包括:住房补贴、离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中,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故本表为空表。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7年部门预算中,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故本表为空表。

十、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省侨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0万元。公务接待费 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0.47万元,下降3.00%,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十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6.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2万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费。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省侨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3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35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省侨联共有车辆2辆,单位没有价值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四、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省侨联有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2.5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五个子类别: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按项目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离退休公用支出、职工住宅取暖费支出和职工体检费支出。

3、港澳台侨事务:反映用于港澳台侨事务方面的支出。

4、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离退休费支出和离退休公用支出。

9、医疗卫生: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提租补贴支出和购房补贴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六个子类别:离退休费支出、抚恤金支出、生活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提租补贴支出和其他补助支出。

http://www.hljsql.org/upload/1_151990032289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