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7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若干规定》精神,从严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以优良作风保障鸡西高质量跨越发展再上新台阶意义重大。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及省市委“两节”要求及通报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遵守纪律规矩,不踩底线、不越红线。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通过开展节前提醒谈话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即纠、抓早抓小。坚持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筑牢反“四风”坚固防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规矩意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杜绝侥幸心理,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严禁公款吃喝及在内部食堂变相公款吃喝或搞迎来送往相互吃请;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巧立名目发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车租车、转嫁相关费用,或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庆典等活动,或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酒驾、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严禁值班执勤期间擅自脱岗漏岗。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严的要求落实到教育引导、监督约束、执纪执法各个环节,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通报的典型案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反躬自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有效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排查,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既要聚焦老问题、“节日病”,又要紧盯新动向、新表现,精准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执纪问责,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从严从重处置。对节日期间查处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67-12388;市纪委监委举报网站:兴凯湖清风网(www.xkhqf.gov.cn);也可使用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风鸡西”举报。

中共鸡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