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市侨联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5-12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市侨联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关于做好新时期侨联工作的指示精神,更好地发挥侨联组织的作用,团结动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经市委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市侨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侨联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新时期侨联工作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侨联是党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与纽带。广大归侨侨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劳动者和建设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外侨胞是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要纽带。发挥侨联组织作用,进一步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把侨界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保持党同侨界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完成“十二五”规划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新时期侨联工作有利于加快我市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市现有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9334人,其中归侨478人,归侨侨眷联系海外华人华侨2万多人,这些都是我市重要的侨务资源。归侨侨眷具有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海外侨胞具有资金雄厚、管理先进、知识层次高、思想观念新的优势。充分发挥侨联组织群众性、民间性、统战性、涉外性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积极引导海外侨胞来我市投资兴业,帮助企业与境外企业投资合作,引导侨资进一步向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发展,为实现互利双赢铺路搭桥。
    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侨联工作的主要任务
    1、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侨联优势,为经济建设服务。按照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十二五”规划和为提前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为重点的要求,新时期侨联组织要发挥海外联系广泛、信息资源丰富的独特作用,充分调动、发挥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海外侨胞熟悉国际市场、了解住在国国情的优势,为引导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实现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逐步建立海外人才联系网络,把引进海外人才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开展“以侨引资”,更好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平台、“海内海外”两种资源,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
    2、积极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参政议政是党赋予侨联组织的重要职能,是侨联组织发挥作用的一大优势。按照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要有一定比例侨界人选的规定,侨联组织要参与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协商推荐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建设开展参政议政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建议。要经常与人大、政协进行联合调查研究,就侨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向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参与修订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3、切实加强维护侨益、为侨服务工作。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是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广泛宣传侨法、主动参与立法、积极建言献策、关心归侨侨眷创业发展,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要着力帮助老侨解决养老、医疗、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困难,特别是做好困难归侨侨眷的帮扶工作。要倾听归侨侨眷呼声,反映他们的诉求,做好法律援助和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为传播中华文化和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发挥作用。优秀的中华文化是推动中国和平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维系海内外中华儿女的精神纽带。积极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以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为己任,通过拓展海外华文教育阵地,开展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认同、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富有“侨”特点的中华文化传播和科教文卫体方面的交流活动等。发挥地缘、血缘、亲缘的优势,和“台中有侨、侨中有台”的优势,以共同的文化渊源为桥梁,以共同的民族感情为纽带,以宣传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主题,以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为共识,稳步推动与台湾岛内侨团联系,促进侨界的融合进步,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三、进一步完善侨联工作机制
    1、切实加强对侨联工作的领导。侨联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侨联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一位党委领导分管侨联工作,定期听取侨联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侨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人大、政府、政协要关心和支持侨联工作,为侨联更好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2、加强侨联组织建设。要切实加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扩大侨联基层工作覆盖面,为侨联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更加有力的环境和条件。县(市)区设置侨联,为专门负责侨联工作的科级群团机构。暂不具备条件成立侨联组织的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也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侨联要按照自身的性质和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侨联工作的开展。
    3、加强侨联干部队伍建设。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加强侨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县(市)区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组建成立侨联工作,注重选拔任用有归侨侨眷身份、熟悉侨联工作、热爱侨联事业的干部担任侨联主席、副主席。侨联组织换届或领导干部调整时,主席、副主席人选的归侨侨眷身份要听取上一级侨联党组意见。要高度重视侨联干部的培训和交流工作,不断提高侨联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精、有作为的高素质侨联干部队伍。
    4、要积极为侨联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侨联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侨联要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互动机制,发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各涉侨部门的职能,形成合力,实现侨务资源共享。对侨联工作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接待场所、接待用车等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