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双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简称市侨联)是市委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引导教育全市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保障县(区)侨联依法开展活动,为全市的归侨侨眷提供法律服务。
     (二)协助海外侨胞在我市区域内投资兴办实业、文化卫生事业及公益事业,并研究提出有关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开展与海外华侨华人在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福利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
     (三)根据《中国侨联章程》,提出市侨联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县(区)人大、政协中侨联界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促进他们积极参加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
     (五)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人的意见、要求, 探索和确定符合我市市情的侨联工作和组织体制。
     (六)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对全市内外侨情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重大动向,对有关部门制定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提供建议和提案。参与有关法规、政策的研究工作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七)指导市侨联所属企业及侨属企业。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